关于填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情况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8-23作者:设置


各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国有资产有偿使用专项审计调查的通知》(鲁教审字【20111号)要求,学校审计处对我校2008年至2010年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开展专项调查。为配合此次专项调查工作,请将您部门(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情况表》填好后,务必于2011610日前将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报资产管理处(办公楼505室),电子版发至zhb@spu.edu.cn
具体要求如下:
1、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并指派专人负责;
2、数据要真实、完整,不得漏报或虚报。
       咨询电话:89631083     张冰

 

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情况调查表

 

 

                    资产管理处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