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同意网络管理中心等单位报废固定资产的决定(齐鲁工大

发布时间:2015-04-07作者:设置


 关于同意网络管理中心等单位报废固定资产的决定

 

根据《山东省省级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鲁财资〔201178号),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201542日校长办公会审议,同意网络管理中心、实验管理中心、历城校区等部门报废固定资产的请示。资产原值共计7316448.37(详见资产处置报告单20131000012013100002201312000220140600052014060006、2014080001、2014090001、2014090002、2014100001、2014100003、2014100016、2015101001、2015030001、2015030003、2015030004、2015030005、2015030006)。

 

关于同意网络管理中心等单位报废固定资产的决定

 

齐鲁工业大学 

201543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