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学楼过道存放待处置资产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06作者:设置




    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及安全事故发生,现进行教学楼过道存放待处置资产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凡存放到教学楼走廊、通道的待处置资产,均列入清理范围,已达处置年限的可提交处置申请。

    二、清理时间

    已达处置年限的资产于8月10日15:00前,将处置申请及处置报告单(一式三份)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资产管理科。

    地点:办公楼503

    联系人:董云(691506,0531-89631729)、

    未达处置年限的资产于2018年8月17日前,清空教学楼宇通道。

    三、要求

    资产清理工作本着先调剂后处置的原则进行,涉及本次资产清理范围的部门、单位应先将能正常用的资产进行资产调剂,再提交资产处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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