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类验收流程
1、 申购单位填写“采购项目验收申请书”。
2、 将“采购项目验收申请书”和采购合同电子版报资产运营与管理处。
3、 申购单位组织验收,验收结束后,填写“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货物类)”
4、 将“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货物类)”(原件)和其他验收过程证明材料(电子版)报资产运营与管理处。
注:
1、若合同包括单价10万元以上设备,填写提交“大型仪器设备验收报告”(原件)。
2、验收小组成员组成要求见校(院)《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2022年59号文),注意:验收小组人员总数为单数
3、验收过程证明材料包括:①有关到货接收和开箱检查证明材料(如接收单、货物清单,货物厂家、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及外观证明材料)②质量质保证明材料(如质量证明书、售后服务承诺、安全标准)③设备运行测试证明材料(如技术参数指标展示图、安装运行状况资料记录)④验收现场照片(须含验收小组全部或主要成员及主要设备)。
4、合同规定的其他材料(原件)也须提供(如第三方出具的大型仪器设备检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