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齐鲁工大鲁科院党字【2020】60号)的精神和要求,进一步优化资产报废处置流程,提高资产处置效率和工作质量,资产管理处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校(院)实际,针对非法人单位资产报废流程(详见附件)进行了调整,现予以公布。法人单位资产报废仍按原有规定和流程执行。
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或意见建议,请及时与资产管理处联系,以便于我们进一步优化流程,改进工作。联系人:李超,联系电话:15634027553。
附件:1.学院资产报废审批流程.docx
资产管理处
2020年10月7日